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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

 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  1.董事会、监事会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,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。

  2.公司负责人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: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.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

  将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——非经常性损益》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

  公司不存在将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——非经常性损益》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。

 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  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,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,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。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,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。本次会议的通知、召开、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

 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璟瑜先生主持,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,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:

  经审议,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威卡威、无锡威卡威和长春威卡威经营情况良好,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好,为其做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以内,赞同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对外融资事项做担保,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,且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。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,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。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,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担保的相关文件。

 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  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北京威卡威”)为提升公司融资效率,降低融资成本,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,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做担保额度的议案》,赞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秦皇岛威卡威”)、无锡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无锡威卡威”)和长春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长春威卡威”)的对外融资事项做担保(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、融资租赁等)。上述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,且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。上述子公司均是资产负债率为70%以下公司且上述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,本次担保额度审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  上述做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,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,秦皇岛威卡威、无锡威卡威和长春威卡威依据需求在总额度中使用,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,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。

  注册地: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道1号(经营场所: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道121号)。

  注:2022年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特殊合伙)审计,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。

  注:2022年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特殊合伙)审计,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。

  注:2022年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特殊合伙)审计,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。

 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威卡威、无锡威卡威和长春威卡威对外融资做担保的具体协议内容,将依据子公司与相应担保债务的债权人最终协商签署的合同确定,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。公司将根据后续情况,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。

  2023年10月26日,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做担保额度的议案》。公司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威卡威、无锡威卡威和长春威卡威经营情况良好,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好,为其做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以内,赞同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对外融资事项做担保,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,且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。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,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。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,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担保的相关文件。

 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0亿元,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6.99%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.6亿元,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7.02%。

 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做担保的情况,不存在逾期担保、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。

 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  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改选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》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 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《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。为加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、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,公司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改选。公司董事、副总经理、董事会秘书鲍丽娜女士不再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,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郭庆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,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。

  改选后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,主任委员:袁蓉丽女士(独立董事),委员:郭庆先生(独立董事)、胡斌先生(独立董事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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